发布日期:2010-06-24 浏览量:
为满足广大读者暑假学习需要,图书馆暑假期间借还图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凡在本学期借阅的图书必须请在2010年7月8日前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。
2、从7月5日开始,读者所借图书可以在开学后一周内归还,未按规定时间归还,从假后开馆的第一天起计算超期天数。
3、请读者务必爱护图书,不得在书上涂画,不得丢失或损坏。
特此通知,望相互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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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595-362077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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